意識,指得是一套特定的想法、價值觀、或思考方式等,我們的意識形態其實會不自覺受到民族與文化的影響,簡單來說就是一般所謂的「傳統」,我們幾乎無時無刻都在種種意識的包圍下生活著。
這種意識形態影響著我們對人事物的判斷,因此好壞對錯、是非善惡就好像有個標準,這對於維繫生活安全、社會穩定等是有特定功能的,就像交通法規一樣,在民族生存的歷史中發展出來特定的文化,有其存在的意義和價值。
在宗教的面向上,一樣有歷史脈絡形成的種種文化,想到佛教,一般人的刻板印象就是吃素、拜拜、做善事等等,我們會想到這個宗教的形象或是禁忌,進入這個宗教的教徒,也必須受到教義及文化的約束,並用來判斷是非善惡。
但這樣是修行嗎?
從消極的面向來看,「罪」和「業」是所有宗教的核心部分,我們不是要推翻這個理論,而是我們要知道,從罪和業出發的動力,也只是一種意識形態,這個理論或許可以解釋某些現象,說服某些人,但這個不是修行所有的面相。
從積極的面向來看,有所謂的八萬四千法門,但我們以為的「法門」,也可能只是過去某位祖師大德,個人特定的人生觀與價值觀,在特定時空中被保留下來,並沒有到真理的層次,更不會幫助我們從輪迴中解脫。
修行是透過「輕鬆感受、用心體會」的「選擇」,所以重心不是在既定的理論或思想,而在透過修行者自己,是否能在放鬆的狀態下擴展真正的感受能力,在所選擇的路途上認真的體悟到所做所為的意涵,並且不斷的修正自己,持續在感受力和表現力上有所進展,不被文字及表像迷惑,真正把握住教導的核心,一直到成就為止。
修行者不應被意識所牽絆與迷惑,擁護和執著意識型態並非修行;修行者的正確做法是穿越意識所設下的限制,才能真正掌握修行的方法。